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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县东城区东方大道一期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8-30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339675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区:江苏工程名称:

  江苏灌云县东城区东方大道一期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投资规模:35.0000万元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GYA201108001

  工程名称:东城区东方大道一期(二次公告)

  招标人名称: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名称:灌南县兴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灌云县东王集乡后河村和元邦村境内

  工程规模:42180平方米,其中道路长1397米,宽30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GYA20110800101

  标段名称:工程监理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35

  计划发包时间:2011-10-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报名地点: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叁级

  公告信息:申请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总监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二)企业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工程,且履约情况好。

  (三)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以下必要合格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

  (1)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的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3)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4)名时须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的总监注册证书)、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5)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灌云县胜利西路联系人:徐晓峰

  传真:0518-88813374电话:0518-8881012915961356299

  邮编:222200E-mail:117294355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连云港灌南集中办公区住建局4楼联系人:季明磊

  传真:0518-83696969电话:0518-83281172

  邮编:222500E-mail:gnzbdl@163.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5时0分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5时0分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期限:2011-8-29至20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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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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