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新疆塔城市左公路西延及巴克图路绿化接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9-0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353788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地 区:新疆

  工程名称:新疆塔城市左公路西延及巴克图路绿化接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联 系 人:周仕云 联系电话:0901—6230632 18999756832

  工程地址:塔城市左公路西延道路及巴克图公路

  建设单位: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262

  类    型:施工 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报名起始日期:2011-9-5 报名截止日期:2011-9-9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工程监理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丙级及丙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建造员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DA20110905-2

  1、塔城市左公路西延及巴克图路绿化接水工程经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合作区经发字[2011]38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塔城市左公路西延及巴克图路绿化接水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塔城市左公路西延道路及巴克图公路

  建设规模:长4643.5米

  工程造价:暂定262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1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1年10月20日

  工期(日历天):30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购买考试用书  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主项或增项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员(含建造员)以上资格;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主项或增项监理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

  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6、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份2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7、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9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8、施工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10日 (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资格预审地点:塔城地区诚信招标代理公司        查询该企业诚信情况   (汇通园三楼)

  招标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塔城地区诚信招标代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贵江 联系电话:0901-6221940

  报名联系人:周仕云 联系电话:0901—6230632 18999756832         网址:www.xjjs.gov.cn 信箱号:tcjyzx@xjjs.gov.cn

  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期限:2011-9-6 至 2011-9-9

分享到:
编辑:amon
有关  公路   监理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