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368489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地 区:广东
工程名称:广东广州市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标)及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室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根据 穗开发改【2011】125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现对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标)及市政配套工程等室外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标)及市政配套工程等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371191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36004629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萝岗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80891.32 万
五、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一)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1、房建工程:新建住宅小区包含10栋29-33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94880万平方米。
2、市政工程:新建市政道路位于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红线范围内,道路宽度为20m,道路全长约5000m。本项目属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项目。
3、本标段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本标段房建项目土建、水电安装、装修、环保、设备安装、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排水等及其附属工程、临时设施的施工和整体项目红线范围内市政配套工程等室外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安全、质量、进度(月报、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进度款、合同支付、变更台账);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
4、规模:建筑面积394880万平方米(已包含红线范围内市政配套工程等室外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具体监理规模范围以本标段的施工规模和范围为准。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9 月 1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9 月 20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不能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另配备一名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08年8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_7_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如投标人已在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三、四标)工程施工监理任一标段确定中标,则不可兼中本标段。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委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报名期限:2011-9-14 至 20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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