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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天生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9-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369438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区:江苏工程名称:

  江苏南通市天生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7500.0000万元工程简介: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天生路拓宽改造工程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监理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概况规模:天生路拓宽改造工程南起城港路,北至长平路,长约2980m,标准路幅宽度30米。监理内容为道路、桥涵、管线、绿化、给水、照明、交通等。概算约75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

  3、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天生路拓宽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标段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

  (3)企业业绩:有过类似市政工程业绩。

  (4)项目总监业绩:近5年内担任过造价超过2500万元或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

  (5)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③总监或总监代表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中任职。④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7)报名企业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我中心发包的工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8)报名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5、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以下资料均若无注明复印件要求均须原件)含资格预审文件,项目总监证书,项目总监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总监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及项目总监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整理齐全,统一封装交招标人。以上资料报名单位封装若有遗漏,招标人不通知其补充资料,直接影响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结果。

  6、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9月20日前在http://www.ntcetc.cn上报名登记,同时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左侧下载文件栏《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人须在http://www.ntszjs.com上同时登记报名信息,以上两处报名网址须同时报名即生效,如投标报名人仅在其中之一网址报名,招标人对于投标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不予接受。投标报名人须在2011年9月22日上午09:30-10:3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519室)。投标人基本账户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备案。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办理企业基本账户须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13862963311张女士、0513-85223393施女士。

  资格预审材料装订要求:资格预审材料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即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和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档案袋宜为普通素色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应粘贴封口并加盖企业印鉴。

  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监理)A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项目总监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监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企业及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上述材料无特别申明的均为原件。A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全部退还给投标人。

  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监理)B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文件下载-《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申请书(投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完成报名后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B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不予退还,由招标人入档收存。

  7、本工程评标办法:

  第一条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监理大纲、总监及监理人员素质、企业资信、企业业绩、监理取费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遇两家投标单位并列排名第一时,监理取费得分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监理取费得分也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第二条评标程序

  先评监理大纲(主要从质量、安全、造价、进度控制等方面对监理大纲进行通过性评审),监理大纲评审通过后,再评综合标。如在监理大纲评定时,被认定为废标的,或评审不通过,则不再评其综合标。

  第三条综合标评分标准。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1、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素质及业绩(30分)

  (1)总监理工程师(9分)

  本项的总分值不得超过9分。近五年(自开标之日往前推算,下同)监理过的类似工程: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仅包括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的,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总监的,有一个加3分(最多3个工程);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称号的,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总监的,有一个加2分(最多3个工程);获得省辖市级优质工程称号的,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总监的,有一个加1分(最多3个工程),同一工程不重复得分。

  (2)人员学历职称等(12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50%以上为主的老中青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12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40%-50%的老中青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9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30%-40%的老中青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6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20%-30%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3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20%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1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所占比例(9分)

  配备的监理人员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有一个得1.5分,最多得9分。

  含国家注册、江苏省注册、交通部监理工程师。

  2、企业资信(4分)

  (1)近一年(自开标之日往前推算,下同)获国家级先进监理单位得2.5分,省级得1.5分,地市级得0.5分。

  (2)开标当日仍然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得1分,市级得0.5分。

  (3)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得0.5分。

  3、企业业绩(6分)

  (1)监理过4个以上(含4个)造价2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得6分;

  (2)监理过2个以上(含2个)造价2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得4分;

  (3)监理过1个造价2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得2分。

  4、监理取费(60分):

  监理费费率报价以一次性费率报价为准。

  本工程监理费费率的最高限价为%。

  (1)确定极端值报价

  参与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个时,不设报价极端值。

  报价极端值是指参与评标的费率报价中最低费率报价与次低费率报价相差超过20%(含20%)的最低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各投标单位的监理费费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否则,在60分的基础上,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3分。下浮3%(不含)-5%(含)之间的,不再加分。下浮超过5%的,在加足3分以后,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

  第四条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废标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招标人网址:http://www.ntszjs.com/

  联系人:汤先生、曾女士电话:81550379传真:81550379

  邮编:22600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至2011年9月20日

  负责人:

  招标人:

  2011年9月14日

  报名期限:2011-9-14至20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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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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