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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象西线大佳何至梅林段、沿海南线苔芳至长街段公路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重发)

http://www.chla.com.cn 2011-09-27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435479招标类型:设计招标地区:浙江工程名称:

  浙江宁波市象西线大佳何至梅林段、沿海南线苔芳至长街段公路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重发)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象西线大佳何至梅林段、沿海南线苔芳至长街段公路绿化景观工程(下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自筹,招标人为宁海县公路管理局。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象西线大佳何至梅林K33+316~K50+630段,长约17.314公里;沿海南线苔芳至长街K14+200~K36+000段,长约21.8公里;黄山线沥头至小山段,长度3.0公里,路线全长约42.114公里。

  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的具体内容为路基两侧绿化林带(边沟外10m)、上边坡绿化、下边坡绿化及局部路段等绿化景观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设计文件汇总及后续服务。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2.3.1施工图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送审稿会审结束后10天内提交根据审查意见完善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预算4份,光盘2份。

  2.3.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自2006年9月以来完成过1条及以上里程在1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的绿化景观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本项目条件的项目工程绿化景观设计项目负责人(指1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主设计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公路或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经验,且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本项目条件的项目工程绿化景观设计主设计师(指10公里及以上的公路或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工程)。

  4.招标事宜

  4.1发布日期:2011年9月27日~2011年9月29日

  4.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1年9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中路138号5楼)由交易员凭IC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时由交易员凭IC卡(IC卡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574-65225008)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1)单位介绍信及联系人电话;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人应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担保金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020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4.6执行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4.7凡按规定报送投标文件并经审查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深度的未中标方案,对各个方案按照评审得分高低,招标人将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第二名补偿贰万元,第三名补偿壹万伍千元。第一名补偿费已含在设计费中。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公路管理局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西二路10号邮编:315600邮编:315600联系人:吕建永联系人:胡肖菲电话:(0574)59957117电话:(0574)65333705传真:(0574)65591559传真:(0574)65333705

  报名期限:2011-9-27至201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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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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