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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南沙公检法项目补填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10-08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438669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区:广东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南沙公检法项目补填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南沙公检法项目补填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洪工联系电话:8498574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6103057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开发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4500万元

  五、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管理。

  (3)招标规模:南沙公检法办公用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东侧,濒临虎门水道,地块临近虎门大桥,项目补填范围面积约83500m2。该工程分两部分内容:一是东侧(虎门水道一侧)、北侧(河涌一侧)配套道路软基处理及路基填筑;二是用地红线范围内未交地部分的补填土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1年10月1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1年10月14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从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或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8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备注: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报名期限:2011-10-13至20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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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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