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441667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区:江苏工程名称:
江苏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4500.0000万元工程简介:
1、江苏枣林湾实业有限公司的站前路工程监理已经仪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因首次报名不足三家,现重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仪征市枣林湾
(2)工程规模:站前路长约5808.51米,宽30米。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9月—2012年1月
(4)投资控制额:约4500万元(监理费暂定为90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设计的8139-15-01#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工程监理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3)其他:报名前投标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请在登录进页面后尽快修改密码。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新注册后维护自己的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
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招投标管理系统”里下载。关于企业库、人员库原件核验时间定为每周4、5下午,详情见http://www.yzcetc.com
6.请申请人于2011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30~5:30时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同时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7.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投标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各一份:①经办人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⑤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⑥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本公告发布时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1年3月--2011年8月(近6个月)投标人的经办人、注册监理工程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8.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①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元,要求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仪征市建行营业部;账号:32001747036051529993;②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③投标人应当于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④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⑤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⑥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⑦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⑧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招标人未提出的,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
9.评标细则:本细则总分满分为60分。主要评分项目及分值如下:监理大纲或监理规划20分,检测仪器设备和手段5分,人员素质25分,监理取费10分。
10.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至2011年10月10日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仪征市大庆北路88号
联系人:卞狄电话:0514-83417839
传真:0514-83417839邮编:211400
招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编制人(签名)
2011年9月27日
报名期限:2011-9-29至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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