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452364招标类型:设计招标地 区:四川工程名称:
四川琉森熙岸项目东侧市政道路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20111013D3所属地区成都 项目名称琉森熙岸项目东侧市政道路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3日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8日15时 琉森熙岸项目东侧市政道路项目设计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新津县经济和发展局以《关于同意四通公司“琉森熙岸”项目东侧市政道路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经发投资(2011)1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1(比)-11。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四川四通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琉森熙岸项目东侧市政道路设计 建设地点 成都市新津县 实施时间 签订设计合同后7天内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修建总长493.393米,宽30米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其市政配套工程,以及道路两侧绿化带,路灯工程 建设资金 业主自筹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1琉森熙岸项目东侧市政道路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后期服务等内容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设计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同类业绩:近3年具有3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1个省内的类似工程业绩且无不良诉讼及仲裁记录;
②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琉森熙岸项目东侧市政道路项目设计比选保证金”,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银行进帐回单”复印件传至028-85195069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10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10月18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紫荆支行 账 号:7412 1101 8260 0060 14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设计1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一次性报价15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10月1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比 选 人(全称):四川四通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四川成都市武兴二路8号邮 编: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5369876传 真:028-85365118 电子邮件(E-mail):
报名期限:2011-10-13 至 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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