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番禺区中医院扩建工程—室内精装修及室内外绿化景观设计。
1.2.2 工程位置:番禺区市桥桥东路93号。
1.2.3 工程范围:本工程要实现三甲医院的规模和基本配置,形成流线科学合理,学科配置完整的门急诊、医技、住院功能分区。争取建设成为广州南部最具中医特色的全国示范性三甲中医医院。本次扩建总建筑面积为106166m2,其中地上建筑85966 m2(含保留旧有建筑21806 m2),地下建筑面积20200 m2;地上19层,总建筑高度78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番发改【2011】204号。
1.2.6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1.2.7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7925.256125万元。其中包括室内精装修建安费投资限额7606.756125万元;室内外绿化景观建安费投资限额 318.5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范围内精装修设计及室内外绿化景观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①原有平面优化设计、方案设计、细部设计、综合天花、墙面及地面、施工图设计、照明设计、常规固定家具(诸如服务台、导诊台、柜台、护士站等)的设计及图纸绘制,材料建议,提供家具、景观植栽、标识系统与装饰设计整合咨询服务等;②现场配合服务;③相关报建配合服务。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2年6月,竣工日期为2013年5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以下两个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备注: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的单位,可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法人为主办方。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效备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建筑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具有医疗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具有医疗建筑装修改造工程的设计业绩。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11 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1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待定 。
1.6.2 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下浮20%计算。
(1)室内精装修设计费:投资限额为:7606.75612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5。设计费下浮20%后设计费为:286.0396万元。
(2)室内外绿化景观设计费:投资限额318.5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设计费下浮20%后设计费为:10.9604万元。
本工程设计费为300.00万元,(已包含评审第一名的投标人 3.0万元方案补偿费)。报价不参与竞争,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结算,不因工程建设规模或工程限额设计投资增加等因素调整。中标方提供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通过甲方及建设业主审核的方案成果后,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支付。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为 300.00万元(已包含评审第一名的投标人3.0 万元方案补偿费)。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15.0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3.0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2.2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1.5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或限额设计投资规模调整。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4 本项目争取财政资金,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本项目已经进行初步规划设计及建筑效果图设计,建设单位将统一提供本项目相关建设规划与建筑效果图以供投标一参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
1.10.2 邮政编码、地址:番禺区市桥桥东路93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66679128
1.10.4 传真号码: 020-84838123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番禺区东环路106号领会国际商务大楼10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9219733
1.11.4 传真号码: 020-39996118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871920
1.12.4 传真号码: 020-22871920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江南新村二街二座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892221
1.13.4 传真号码: 020-8489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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