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天津市大寺镇二期大配套工程一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11-03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 479358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天津 工程名称:

天津市大寺镇二期大配套工程一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27259.7305万元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寺镇二期大配套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以 建计配【2011】936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西青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725973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寺镇二期给水工程(民和道):自津淄公路至津港公路新建1条给水管道,立项中最大管径为DN400,总长度为3600米。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大寺镇二期给水工程(民和道):自津淄公路至津港公路新建1条给水管道,立项中最大管径为DN400,总长度为3600米。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 
2.4  工期要求:2011年12月22日 至 2012年01月0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11 月2 日 至2011 年11 月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梓苑路2号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德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8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晏涛 电话:58281025
传  真:58281026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梓苑路2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晏涛 电话:58281025
传  真:5828102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梓苑路2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文 电话:58281026
传  真:58281026
报名期限: 2011-11-22011-11-8
分享到:
编辑:joe
有关  设计 招标公告 二期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