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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增城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标一)招标公

http://www.chla.com.cn 2011-11-17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 49581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增城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标一)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0万元

  工程简介:  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作为增城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了绿化养护招标条件,且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

  二、建设单位: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 系 人:姚工       联系电话:020-326310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20-82627566

  招标监督部门:增城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32829089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2752600

  三、工程地点:增城市荔城街、增江街

  四、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括增城市城区公共绿地的绿化和配套设施的养护服务。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区域范围

  占地面积及绿化工程量

  服务期限

  预计发包价

  (万元)

  标段一

  增江街:增江河以东;

  公共绿地面积515824㎡

  单独种植乔木5418棵

  单独种植灌木32287棵

  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36个月)

  3086.02

  标段二

  1、荔城街富鹏区:荔城大道贯穿新桥路(含荔城大道、新桥路)以北,增江河以西。

  2、荔城街旧城区:园圃路贯穿夏街大道(含夏街大道)以东,增城大道以北,增江河以西,新桥路以南;

  3、荔城街中区:园圃路贯穿夏街大道(含园圃路)以西,荔城大道以南,增城大道及以北;

  4、新城市中心:增城大道以南,增江河以西。

  公共绿地面积766001㎡

  单独种植乔木14317棵

  单独种植灌木4512棵

  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36个月)

  4470.51

  城区道路绿化带分隔栏维护翻新和维修,其中:需上漆翻新的绿化带分隔栏总长4689米,包括夏街大道、光明西路、东湖路、荔乡路、荔城大道(挂绿园-怡景城)等;重新设置绿化带分隔栏10.4米。

  注:各标段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报名资料须注明所投标段,每个标段均须提交报名资料,同一投标申请人可以用一个项目负责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不可以兼中。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将按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若同一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其确定为标值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其评审排名先后的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次类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11   月   2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11  月    21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 ———11:30,下午:14:30——16: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荔乡路81号广播电视大楼9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委托合同签定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否则作违约处理。

  5、非广州市属单位须具有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含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有效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登记备案证》。

  6、近三年(2008年至今)在广州地区通过公开招标承接过至少一项公共绿化养护项目(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  月  21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  11月  21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投标不良行为(投标不良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为准)。

  1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五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五)。

  1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12、承诺书:承诺本管护项目必须在当地(增城市)招收占本项目绿化养护工人总人数70%或以上的当地居民为绿化养护工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排名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详见附件二《资格预审择优表》)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5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报名期限:  2011-11-15 至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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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ong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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