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501630招标类型:设计招标地 区:福建工程名称:
福建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社会停车场及广场景观工程方案、施工图设计(重新招标)莆田综合评估法 (网上投标
投资规模:200.0000万元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社会停车场及广场景观工程方案、施工图设计(重新招标)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市荔城路与东园路交叉口东南侧
建设规模:占地总面积约39000m2,地下室建筑总面积约18000 m2
项目投资总额:200.00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社会停车场及整个广场景观工程设计(包括社会停车场的建筑与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含专业设计深化、修改及后续服务(如涉及效果要求的须提供效果图),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 ①、社会停车场为地下一层地下停车场(局部二层),设计范围包括:地下室主体各专业设计、与A(人大楼)B楼(政协楼)C(规划展览馆)D楼(行政服务中心楼)的地下室连接部设计(包括连接部的沉降缝、伸缩缝及细部等处理)、与莆田市政广场北片区连接的穿过荔城大道的地下通道连接方案(包括出入口建筑设施)设计、场地内排洪沟设计等; ②、广场景观工程设计为地上广场景观工程设计,设计范围包括:A(人大楼)B楼(政协楼)C(规划展览馆)D楼(行政服务中心楼)各主体建筑底层外墙外皮以外的所有南广场地面景观工程设计(包括夜景工程)、广场周边(除荔城路与东园路外)的市政道路设计、市政综合管网设计;广场景观面积约39000 ㎡(包括广场周边的市政道路)。
资金来源:自筹
设计总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每个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人由不大于两个法人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除符合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外,联合体成员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指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作为主办方,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和义务,并且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方可以申领或支付费用等; B、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有约束力; C、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D、联合体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具有多种资质的,以在联合体中提供的资质为准;在联合体中提供相同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甲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应满足本项目人防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若投标人是只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可联合具有房屋建筑甲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市政注册工程师且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1-11-185:00起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 http://www.ptfwzx.gov.cn/pt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 载。
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 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 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3) 招标人不接受书 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 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 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的评标办法:莆田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50,000 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莆招投标办[201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预交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招投标 办[2010]13号)、《关于变更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相关账户单位名称的通知》(莆 招投标办[2010]21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 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 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1-12-8 8:3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 http://www.ptfwzx.gov.cn/ywsys/UploadFile/admin/网上投标操作手册.rar )。若有疑问 ,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73200、0594-2853358 。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 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设计周期要求:(1)招标人提供设计任务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社会停车场及景观工程方案设计。(2)社会停车场及广场景观工程方案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认可后30日历天内完成社会停车场及广场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 5)质量要求:因本工程为市重点公共项目,且本项目品质要求比较高,设计方案应满足各有关单位评审要求,如中标单位设计方案经多次评审无法达到要求,可取消中标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莆田市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第19幢60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航 联 系 人: 陈义萍
电 话: 15860041029 电 话: 13959583802
报名期限:2011-11-18 至 20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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