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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11-22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504369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 区:四川工程名称:

  四川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已由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以雅国土资函【2009】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芦山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核准(雅土整招核【2010】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8064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门乡;

  2.2 建设规模: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土地整理项目,整理面积11282.02亩,新增耕地1183.04亩;

  2.3 计划工期:施工150日历天;监理工期为施工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该项目施工设计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监理: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08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08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月 15日0时00分至2011年11月21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8日9时30分,投标地点为雅安市开标评标中心(雅安市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芦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芦山县芦阳镇建设路30号 联 系 人:寇先生电 话:0835- 6523289 传 真:0835- 6523289 招标代理: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东方广场B座2106室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3980411145传 真:028-84448011

  报名期限:2011-11-21 至 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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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ong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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