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502712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 区:广东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广州市猎德涌(花城大道至涌口段)升级改造工程景观和涌底管迁改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根据穗天发改函[2011]141号和142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现对广州市猎德涌(花城大道至涌口段)升级改造工程景观和涌底管迁改及排水管网改造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广州市猎德涌(花城大道至涌口段)升级改造工程景观和涌底管迁改及排水管网改造监理
二、 招标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20- 855740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020—383770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3710770
三、 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15459.74万元
五、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规模:自临江大道起至花城大道止,整治堤岸景观长度为700m。工程范围内猎德涌西侧排水工程改造将黄埔大道南侧至临江大道段现状涌底管予以拆除,并沿海居路—海安路—海乐路(涌公园内南北向规划路)—海清路—临江大道新建d1500污水管。起点位于黄埔大道南侧与海居路交叉处,从此处将猎德涌涌底管迁改上岸,总长度为1726米。新建污水管纳污范围为7.46km2,设计污水量为1454.98升/秒,新建d1500污水管能满足排水需求。
工程范围内猎德涌东侧排水工程改造在海明路新建DN500污水管;对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远期实施措施)。污水管结合猎德涌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在猎德涌西侧景观带下埋设d800~d1200污水管,本次估算包括猎德涌(黄埔大道至涌口段)水环境及景观提升工程的涌底管迁改及排水管网改造黄埔大道以南片区排水管网、混接错接点改造等10165m。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11 月 2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11 月 25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时 ,下午: 2:30-4:0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07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本公告第九、3条所述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并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委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报名期限:2011-11-21 至 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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