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504630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 区:江苏工程名称:
江苏淮安市关城花苑安置小区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1.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的 关城花苑安置小区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已落实,现拟对 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清浦区枚皋路南侧,西安路东侧。
3.2工程规模:小区总规模约58幢楼,总建筑面积约186000㎡(含商业、人防及配套公建等);
3.3监理范围:包含住宅楼、商业、会所、社区用房、物管、大门、传达室、配电房、围墙等全部建筑物的土建及安装(包括桩基础、人防(抗力等级6级)及基坑支护等);雨污管网和道路、供水、供电、燃气、智能化、有线电视、通信、智能化、路灯、绿化等全部配套项目的施工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4标段划分:本小区工程监理共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约28栋楼(含人防),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具体楼号见招标文件和最终图纸;二标段建筑面积约30栋楼,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具体楼号见招标文件和最终图纸;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最终一个投标申请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5监理服务期:约360日历天(与整个小区施工工期同步)
3.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人防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二标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外省的监理单位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的,在预审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预审时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本省的合格备案证明;除此之外,外省的监理单位在预审前还须到淮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城建处办理进淮手续。
(6)本省除淮安市以外的监理企业在资格预审前须到淮安市建设工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进淮手续。
(7)投标申请人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10)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注:本工程各投标单位按每平方(建筑面积)的监理费进行报价。
二、选派总监及总监代表的要求
(1)每个标段必须设总监及总监代表各一名,总监及总监代表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其中一标段总监必须同时具有人防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专业中必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所申报资格的预审单位相一致。
三、授权委托人及其他要求
(1)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且内附企业2010年7月1号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7、请申请人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3时至 5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已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企业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加密锁的还需携带有关资料(详见淮住建办【2011】75号文件内附件材料,可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网上报名”查阅)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现场报名。
9、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拟选派总监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壹佰元/份,由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时一并交纳。
10、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2011 年 11月 30日 上 午9:00。
报送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 开标三室
11、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注: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浦区人民南路清晏园小区2区8幢210室(清晏园大门对面)。
联 系 人:胡志伟 13912071687
电 话:0517-83960456
招标人联系人:谈建智
电 话:0517-83515785
13、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 至2011年11月25日
报名期限:2011-11-21 至 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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