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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BT项目和园区201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http://www.chla.com.cn 2011-11-28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509545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 区:江苏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BT项目和园区201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投资规模:24500.0000万元工程简介:

  1、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的苏宿园区BT项目和园区2012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监理招标。

  2、 招标人自行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2)工程规模:估算总造价约24500万元,合同签约为中标价乘以费率;

  (3)暂定工期: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BT项目:西起天柱山路,东至五指山路、北起皂河灌溉总渠,南至蔡庄大沟。其中道路总长约8.1公里,河道长约1.2公里,桥梁两座,跨径均为20米,投资总额约11500万元; 2011年下半年建设项目:栖霞山路(蔡庄大沟至灌溉总渠)、莫愁湖路(栖霞山路至五指山路)、玄武湖西路(通达大道至为民河)投资总额约3760万元;2012年市政建设计划9240万元。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的道路、桥梁、雨污水、电力、交安设施及其它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委托的相关工程。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1)监理费总额:监理费=工程中标价×     %,工程范围变化或工程量变化在工程中标价10%以内的,监理费不作调整。工程范围变化或工程量变化在工程中标价10%以上的,监理费调整办法为:超过10%以上部分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工程延期监理费不调整。

  (2)监理费支付方法:合同期内委托人按监理费估算总额的70%计付,按每月工程进度款同时核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额90%;余款于决算审计完成并经委托人确定批准,在保修期满工程无质量及争议问题满二个月后结清。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主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

  (5)拟选派总监资质等级: 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6)企业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7) 总监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8)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人2011年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11)所有监理工程设总监一名,为国家级监理工程师;BT项目设一个监理组,园区2011年下半年和2012年市政基础设施设一个监理组,每个项目设副总监理工程师一名且监理资格为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投标单位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合同履行期间无故不得随意更换。

  (12)投标申请人已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或《苏宿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办理投标报名的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办理以上市场准入证,进场将被拒绝。

  (13)本工程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投标人参与投标;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本文件所称“类似工程”, 是指总监自2009年1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7000万元以上且已竣工的市政或公路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6.本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1日,请申请人于 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四楼)报名。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投标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高级工程师证;企业及总监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等];并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

  上述资料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现场核对。

  7. 招标人: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

  户名: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         账号:15200188000120752

  联系人:李桂志 传真:0527-82868400   电话:0527-82868420   0527-82868419

  邮编:223800      E-mail:Lgz@sipac.gov.cn

  8.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9 纪检监督电话:0527-82868506 邮箱:ssjj@sipac.gov.cn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5日

  报名期限:2011-11-25 至 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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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ong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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