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512314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 区:福建工程名称:
福建清流县桥下小河滨河景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招标编号:建审监招[2011]第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桥下小河滨河景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2010]2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桥下小区;
2.3 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470万元;
2.4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7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8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合格标准。
2.9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1.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以现金包封形式)。
3.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6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到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流县长兴街E幢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费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捆绑另售,恕不单卖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三明市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清流县金谷大厦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清流县城关, 邮编:365300;
电话:0598-5323968 联系人: 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绿岩新村160幢二楼,邮编:365000;
电话: 0598-8285409 传真:0598-8285409 报名期限:2011-11-30 至 20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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