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516478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 区:辽宁工程名称:
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200.0000万元工程简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本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发改发【2011】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已在本溪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监理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县清河城镇 。
2.3招标(业主)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人民政府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修建花墙2400米,边沟2400米,安装路灯80盏。 服务内容概述:修建花墙、边沟及安装路灯等工程监理 。
2.5合同估算价为:200万元。
2.6招标范围:修建花墙、边沟及安装路灯等工程监理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2012年1月1日开工至2012年9月 30日竣工,计划工期274天。
2.8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BiaoDNo个标段
2.9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BiaoDuanYaoQiu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修建花墙、边沟及安装路灯等工程监理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GongQiYaoQiu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ZuiGaoXianJiaYaoQiu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个以上工程监理 业绩,具备@dengjishu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非本溪县投标企业开标前需到本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入县备案手续。。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2月1日至2011 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再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WebName。 投标人须携带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
6、各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证书;
7、其他相关资料。(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一份盖有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在本溪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本溪县城建局五楼)(地址)进行报名。 本次投标可在@WebName(网站名称)网上进行,也可持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
6、各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证书;
7、其他相关资料。(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一份盖有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在本溪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本溪县城建局五楼) (地址)进行。(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万元;@DanBaoJing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2月1日至2011年 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5:00时至 5:00时,下午01:00时至01: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持相关凭证在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小市镇中兴街71-1号)(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被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可在@WebName(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在@LQAddressB(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ShouXuFei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JiSongDate 日内寄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3日9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本溪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本溪县城建局五楼)(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县清河城镇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小市镇中兴街71-1号
邮编:117100 邮 编:117100
联 系 人:关金元 联 系 人:王海峰
电 话:13841457088 电 话: 13504146015
传 真: 传 真:0414-6832665
报名期限:2011-12-1 至 2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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