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GCG[2011]083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秭财采计〔2011〕1235号计划函要求,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秭归县退耕还林办公室的委托,拟就2010年度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苗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1.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2011年度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苗木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ZGCG[2011]083
1.3 采购品种和数量:日本落叶松153800株,日本花柏41856株。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2.7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具有合法有效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
③具有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谈判。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4. 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1年12月13日起至2011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仅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提供复印资料1份)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
5、谈判保证金缴纳
5.1谈判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大写叁仟元),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谈判申请人在2011年12月22日下午5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成交单位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退还。
5.2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谈判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 号:1807072129200049416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款项到帐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23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6.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3采购中心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3日下午2时30分---3时30分。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下午2时30分——3时30分。
7.2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三楼会议室(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zgzb.gov.cn)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1年 12月12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13号 地 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 系 人:马德举 联 系 人:郑士卿
联 系 电 话:13986823058 联 系 电 话:0717-28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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