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合肥庐江县高压走廊及潜川路桥两侧绿化工程规划、勘探、设计项目招标

http://www.chla.com.cn 2011-12-15 来源:chinainfoseek 作者: 发表评论(0)

  合肥庐江县高压走廊及潜川路桥两侧绿化工程规划、勘探、设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2011CGNJ1974

  招标代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

  业主单位:庐江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报名截止:2011-12-20

  所属地区:安徽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商业咨询服务

  庐江县三里岗片区高压走廊及潜川路桥两侧绿化工程规划、勘探、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庐江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庐江县三里岗片区高压走廊及潜川路桥两侧绿化工程规划、勘探、设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1CGNJ1974

  2、项目名称:庐江县三里岗片区高压走廊及潜川路桥两侧绿化工程规划、勘探、设计

  3、项目概算:28万元

  4、项目内容:

  庐江县三里岗片区高压走廊及潜川路桥两侧绿化工程规划、勘探、设计项目。其中潜川路桥梁两侧绿化工程,位于庐江县潜川路桥两侧,总用地面积2745?。三里岗片高压走廊绿化工程,位于庐江县文昌西路北侧,总用地面积39144?。本项目采购不分包,详见需求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1年12月23日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6楼3号谈判室

  3、谈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6楼3号谈判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23日9:00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3日上午08:00至2011年12月20日下午17:30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联系电话:0551-2692111,联系人:杨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投标人请在谈判前,携带谈判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谈判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0551-2627544

  传真:0551-2692101

  报名、咨询及图纸、光盘资料领取联系电话:0551-2627544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转账,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谈判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谈判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分享到:
编辑:chinainfoseek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