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凤庆县四机关办公区滇红源广场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凤庆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凤庆县四机关办公区滇红源广场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招标(LCFQX2011J019)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CFQX2011J019
2、采购内容:凤庆县四机关办公区滇红源广场绿化养护项目
3、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150元/本、售后不退。
5、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供货能力;
6、报名及资格预审:现场、网上均可;
报名时提供的资质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公司红章);(3)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4)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
我中心将对以上资质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资格预审,预审不合格不发招标文件。
▲报名时复印件即可,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报名方式:
⑴现场报名;
⑵网上报名: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将以上要求的资质证件加盖公司红章,通过扫描或照相将图片做成Word文档(附带详细联系方式),发送至我中心电子邮箱以备预审备案,审核期1-2天,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8、招标索取时间: 2011年12月19日至 2011 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时— 11:30 时,下午 14:30 时—17:00时(北京时间)。
9、招标文件索取地点:凤庆县财政局办公大楼205室(采购中心)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下午14:30—15:00 。
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下午15:00。
12、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下午15:00正(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凤庆县财政局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14、项目地点:凤庆县四机关办公区及滇红源广场
1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细节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16、现场勘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自行踏勘养护、保洁现场,熟悉现有植物的长势及生存状态及保洁区域范围。
17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满六个月由需方向供方支付养护费用合同价的50%,余款在最后一季度养护完毕后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由供方提供正规发票。
18、本标分A、B两个标段(可分标段中标)。
1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昭君 联系电话:0883-4212515
采购机构:凤庆县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凤庆县财政局办公大楼205室
联系人:杨庆兰 马雯鸿 联系电话:0883-4211032(谦传真)
项目内容:
A标段:凤庆县滇红源广场及会展中心绿化养护项目
一、项目名称:滇红源广场及会展中心绿化养护项目
二、招标内容:
(一)养护地点及范围:滇红源广场的公共绿化区域、会展中心外围的公共绿化区域。
(二)养护周期:一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三)养护面积:绿化面积 32700平方米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有一定绿化养护专业技术的管理人员。
四、绿化养护要求:
1、人员配备:配备技术人员一线指导,每日不低于3名人员进行维护。
2、浇水、除草、松土、药剂喷洒、修剪、施肥、树木保护和支撑以及植物替换等。保持四季无杂草、无病虫害,树木花草生长茂盛,树木保存率100%。
3、植物养护技术要求:
⑴ 确保植物生长长势正常,生长量达到该品种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⑵ 叶子正常:叶色正常;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及带虫粪、虫网的株数在2%以下。被虫咬食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以下。
⑶ 枝、干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杈;有柱干害虫的株数在8%以下;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匀称,有绿化效果。
⑷ 确保绿化地内花草树木水份充足,树木不出现干枯死亡的现象,草坪不出现超过0.5平方米面积的空秃。
⑸ 保证绿化地内花草树木的养份供给,及时、适时施肥。
⑹ 确保及时防治病虫害,如有草坪、树木死亡,负责免费补植(补植树木与原树种相同);
⑺ 及时清除杂草、修剪树木、草坪,绿化每平方米杂草率不超过3%,确保草坪、树木生长良好。
5、设备材料:绿化养护所需设备材料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6、卫生保洁:绿地及园路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所有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物、废料,及时收集处理。
7、文明施工,消除及防止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于修剪等产生噪音的工作,尽量安排在周末或是下班后,以不干扰上班为原则。
8、材料堆放合理,不阻塞交通,不污染地面。
B标段:凤庆县四机关办公区、滇红源市民活动中心及会展中心保洁项目
一、项目地点:四机关办公区、滇红源市民活动中心、会展中心。
二、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三幢办公大楼的外墙保洁、大楼内大厅高空含玻璃门的保洁;
(二)四机关两个停车场、三个广场、车行道(绿化除外)公共部分的保洁;
(三)地下车库的清扫保洁、县委政府八楼会议室两边阳台的清扫保洁;
(四)四机关喷水池、滇红园广场水池的清扫保洁;
(五)会展中心大楼的外墙保洁、大楼内大厅高空含玻璃门的保洁;
(六)会展中心停车场、广场、车行道(绿化除外)公共部分的保洁;
(七)滇红源市民活动中心公共活动区域、车行道(绿化除外)公共部分的卫生保洁。
三、项目期限: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四、项目质量:保持色泽,整体一致,光洁明亮。
五、项目要求:整个区域卫生保洁服务按机关办公机制同行,外墙清洗每年规模实施6次(平均两月1次),每日不低于5名人员进行维护,四机关喷水池一个,每月清洗一次,滇红源市民活动中心水池3个,每月清捞一次,垃圾每日清运,遇到有重大节日和活动时,实行专门维护。
六、项目设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七、项目安全:注意施工人员安全,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八、责任要求
1.由管理方造成应负相关责任的由管理方承担;
2.由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应负相关责任的由施工方承担,并一次性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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