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小海七期景观设计工程
一、江苏炜赋集园天鹏置业有限公司的小海七期景观设计工程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景观设计项目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投资总额:800万元
(3)设计规模:绿化景观面积约47000平方米
(4)设计周期要求:方案设计周期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设计质量要求:各大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
三、招标内容:本工程景观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竣工验收等所有配套服务。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及业绩:近三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计算)内完成过同类型、类似规模项目设计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具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浪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简介、近三年来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一览表;
4、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为准)。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上述6项资料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俩份并装订成册。
六、本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9日
申请人于2011年12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至南通市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中央路51号603室)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俩份,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上述投标资格审查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本项目现场报名,投标人不须进行网上报名。
七、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因素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3、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4、评分标准:
(1)本工程招标人设定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低于13.80元/平方米;
(2)各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概况和招标人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设计精要及发展策略,按设计所需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完成本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费用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5、确定评标基准价
(1)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价基准价
(2)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者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含等于)最高限价者为废标。
6、评分细则 满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60公分。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60分。
B、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价基准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加0.5分(加分不得超过3分)。下浮超过6%的,在加足3分的基础上,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投标方案:40分
投标方案由招标人、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方案优劣、设计工期、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本工程设计方案为免费方案,且方案版权为招标人所得,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A、投标设计方案:满分30分
B、工期、质量承诺:满分10分
7、确定中标单位:
投标报价按累加总分依次排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相同得分,由业主抽签确定。
招标人:江苏炜赋集团天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3862746326 0513-8116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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