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连云港开发区2012-2013年度室内植物租摆及室外四季摆花换花工程的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2-02-15 来源:中华苗木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连云港开发区

  工程规模办公楼室内植物租摆及室外四季摆花换花工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LYGK20120200401室内植物租摆及室外四季摆花换花工程公开招标902012-3-13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报名地点连云港开发区建设局招标办401室

  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2月13日

  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3年3月31日

  公告开始时间2012年2月1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2年2月1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近三年内有施工经验,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近三年内有施工经验,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其他条件一、投标报名:报名单位须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苏建管企(2008)19号文、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文和连清办【2010】4号文,外地企业入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规定;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连建管[2011]72号);市区施工企业进市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三、资格审查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1、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2、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投标文件副本内。四、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6、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连云港开发区珠江路5号联系人

  叶女士

  传真电话

  0518-82348501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开发区建设局招标办401室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开发区建设局招标办401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分享到:
编辑:anna
有关  连云港开发区 摆花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