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111国道一期(河防口至汤河口段)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招标)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对北京市怀柔区111国道一期(河防口至汤河口段)景观绿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怀柔区园林绿化局
二、建设地点:项目涉及怀柔区111国道一期(河防口—汤河口)道路两侧30到50米及其延展区
三、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111国道一期(河防口至汤河口段)景观绿化工程
四、项目概述:
1、建设内容及规模:
绿化总长度37.24公里,绿化总面积11998亩,其中重点段694亩,一般段8494亩,山区前山脸范围2810亩。
2、招标范围:设计招标。
3、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及区配套资金解决。
五、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应必须具备风景园林设计甲级(含)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红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企业以往同类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外省市企业需出具进京备案证明等。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报名时间:2012年3月2日早9时起至2012年3月8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401室;
九、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要求。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401室
联系人:韩春玉(电话:010-6236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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