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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

http://www.chla.com.cn 2012-03-22 来源:中华苗木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监理已由/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三环路;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8000万元。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第Ⅰ标段:桩号K35+700(湾边互通)-K39+850、桩号K39+850-K47+600(魁岐大桥),投资约2347.20万元;第Ⅱ标段:桩号魁岐互通-K5+750(化工互通)、桩号K6+250(化工互通)-K14+750(福飞路),投资约1779.49万元;第Ⅲ标段:福飞路至西岭互通,桩号K14+750-K18+600、西岭互通至淮安大桥,桩号K18+600-K21+800,投资约1777.56万元;第Ⅳ标段:桩号K22+000(淮安大桥)-K28+400(建新互通)、桩号K28+400-K35+700(湾边互通),投资约1829.56万元。投标单位可同时对上述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按Ⅰ、Ⅱ、Ⅲ、Ⅳ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已抽中第一中标侯选人的不再参加后续标段的抽取。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三环路道路沿线两侧15-30米的绿化及12个互通立交节点的绿化工程,包括土方挖填、苗木种植、养护工程。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每个标段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养护期结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第Ⅰ标段人民币39.96万元;第Ⅱ标段人民币31.24万元;第Ⅲ标段人民币31.21万元;第Ⅳ标段人民币32.01万元;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无;

  2.7.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7.3.代建单位:无;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项目投标及监理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监理任务的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7近三年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承担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

  3.1.8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备注: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是指投标人近三年至少独立监理过一个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二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投4个标段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售标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拾元(¥5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6日11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区。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9.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花木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洋路14号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6445;

  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55657;传真:0591-87678286;

  联系人:吴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花木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帐号:1402023209004600566。

  用途:应写明“本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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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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