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南淝河源头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再次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R20120086-AHJ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肥市南淝河源头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已由发改农经﹝2012﹞6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债及市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合肥市南淝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南淝河源头小流域位于肥西县与长丰县交界处,现有河道生态环境不符合水源保护要求,存在一定水土流失,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2012年初,经市发改委批复对其进行治理。现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已下达,前期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2.2本工程总投资为149万元。
2.3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如下:
监理标:南淝河源头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标(合同编号:NSBJ-2012-JL)。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监理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4)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2:30时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安徽省水利大厦三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监理标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4.2购买监理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类似工程业绩原件。上述5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注意事项
8.1未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合格并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水利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2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皖人社发〔2010〕77号)要求,中标人应按信用档案备案时明确的方式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招标人在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已办理后,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肥市南淝河源头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周林、夏伟
地址: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大房郢水库坝下办公楼
电话/传真:0551-2316307
代理人: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三楼
邮编:230022
联系人:高俊朱宝东
电话(传真):0551—449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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