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国家林业局知识产权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4月26日,全国林业植物新品种发布推介会暨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应用交流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旨在推动植物新品种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促进我国林业育种行业建立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提高我国林业产业核心竞争力。
会议主要对中国林科院获得的27个杨属和桉属授权新品种,北京林业大学获得的14个林木新品种、20个观赏植物新品种,山东省林科院获得的9个林木新品种、3个核桃新品种作了重点推介。河北省林科院、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万盛园艺场分别与河北省鹿泉市龙腾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品种权转让许可合同。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我国1999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后,开始正式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先后公布了4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建立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分中心、实验测试室和测试站,编制了一批测试指南标准,新品种技术支撑条件不断改善,审批能力不断提高,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数量显著增长。据统计,我国共受理889件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有384件得到授权,申请人范围涵盖国内外。授权林业植物新品种主要是观赏植物、林木、果树和其他经济植物,分别为259件、82件、28件和15件,其中国内授权294件、国外授权90件;育种企业及个人和科研及教学单位分别占品种权人的65%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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