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旅游区中央大道沿线绿化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津建交汉沽施工[2012]0502
招标代理: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天津滨海旅游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05-21
所属地区:天津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报建编号:1210804120110082
招标备案号:1208201205400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汉沽施工[2012]0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滨海旅游区中央大道沿线绿化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旅函[2011]030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旅游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945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滨海旅游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旅游区中央大道沿线绿化工程二期工程,包括:中央大道东侧绿化带(贝壳堤公园北边界--津滨联络线),绿化面积约为35000平方米,工程投资额约为30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旅游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滨海旅游区中央大道沿线绿化工程二期工程,包括:中央大道东侧绿化带(贝壳堤公园北边界--津滨联络线),绿化面积约为3500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为3000万元;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所发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2012年06月19日至2012年08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格: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2、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和1名项目安全经理,均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应具备壹级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副项目经理及项目安全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项目安全经理还应具备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外地施工企业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业绩要求:自2011年至今单项合同完成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5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1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5月22日至2012年0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2216室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时限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旅游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范勇(印鉴)
地址:天津市滨海旅游区1号楼一层111室
邮编:300000
联系人:王婷
电话:87631171、72、73转7506
传真:6728980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俊峰(印鉴)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慧谷大厦2216
邮编:300190
联系人:王美怡
电话:87631171、72、73转7507
传真:87631171、72、73转7555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汉沽区招标建筑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王红梅
电话:67180936
传真:69180935
受理单位地点:汉沽区府北街8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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