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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修改城市绿化条例 树上刻字最高罚2万元

http://www.chla.com.cn 2012-06-07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今年春天以来,南京关于“绿”的争论一直未停,而“绿评”也已经举行了8次,这些都是因为南京人“爱绿”。而南京护绿的立法也走在全国前列。记者近日获悉,《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下称《草案》)已列入今年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程,现正征求市民意见。《草案》中规定了十种危害城市绿化禁止行为,并加大了处罚力度,损坏草坪、花坛最高可罚款5000元!

  主干道绿化率不得低于20%

  最近,南京启动绿化整治百日行动,玄武大道、纬一路等大范围增绿,而市区的主干道如洪武路、山西路等也多了中分带、侧分带的绿化。不少市民觉得,是不是路上的绿化太多了,反而侵占了人行道。

  记者看到,《草案》中对建设工程的附属绿化用地率有明确规定,主干道不得低于20%。如果达不到绿化率,将按照缺少部分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闲置土地需进行简易绿化

  从长干桥过了秦淮河,在原来中华门汽车站后面的地块,拆迁已有两三年,但是土地一直没有开发,荒草丛生,甚至还有收破烂的搭了简易的房子居住。

  今后类似这样的闲置土地必须要进行简易绿化,否则将被罚款。

  《草案》规定,闲置土地和半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具备绿化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简易绿化。未简易绿化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未简易绿化面积处以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树上刻画最少要罚500元

  记者看到,草案中列出了十种危害城市绿化禁止行为,都是些小却多见的行为:损坏草坪、花坛或者绿篱;在草坪、花坛、绿地内堆放杂物,挖掘、损毁花木;在树木上刻画、钉钉、缠绕绳索、架设电线电缆和照明设施;擅自采花摘果、采收种子、挖采中草药、挖采野生种苗;擅自在绿地内取土,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围圈树木,设置广告牌;在离树干一米范围内埋设影响树木生长的排水、供水、供气、电缆等各种管线或者挖掘坑道;向绿地内扔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损坏绿化设施;破坏城市绿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其他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草案》规定,具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干道大树移植需政府批准

  记者看到,《草案》明确了“绿评”的法律地位,砍伐十株以上或者胸径80厘米以上树木的,必须进行“绿评”,并提交当地相关居民的意见和绿化专家评审论证结论。

  草案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对应予移植而确无移植价值的树木,可以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砍伐。

  另外,条例还规定,城市窗口地区、重点路段和主干道行道大树数量较多,涉及城市重大公共利益的,树木迁移必须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审核前,必须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植树木的,罚款也加大力度,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每株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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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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