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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管绿护绿有章可循 街头巷尾绿意更浓

http://www.chla.com.cn 2012-06-21 来源:长兴新闻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常言道“种三管七”,对于绿化工作来说,除了需要高标准设计、专业化种植之外,后期的管理养护工作也十分重要。近年来,我县不断强化管理职能,坚持依法治绿,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城市(集镇)绿化管理体系,让长兴各地的绿意更浓。

  为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制度,我县相继出台了《长兴县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办法》、《长兴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绿化易地建设费标准》等地方性规章制度,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相继制订、实施了《长兴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等,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设计、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养护管理、养护标准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园林绿化工作更趋规范、更具可操作性。

  在实际的绿化管理过程中,我县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市场运作机制,已逐步形成了“集中管理、专人养绿、定点包干、综合考核”的运行机制,极大地提高了绿化管理养护水平。加强园林绿化养护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已有30多家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和养护的专业公司;推行绿化养护管理招投标制度,采取专人养绿、冠名认养、养护招标承包等形式,不断提高绿化建设质量和绿化养护水平。

  建立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在绿线范围内不得批准任何与城市绿线不相关的建设项目,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加强对项目配套绿地的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的绿化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绿化达标确有困难的,要通过征地绿化来弥补,或依法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办理树木移植砍伐、临时占用绿地等审批手续。通过不断加大依法治绿力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制订绿化保护规范性文件,使我县的管绿护绿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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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we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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