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长江北路(滨江大桥-高墩圩桥)两侧景观带绿化工程设计单位比选的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长江北路(滨江大桥-高墩圩桥)两侧景观带绿化工程
二、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三、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概况:
长江北路(滨江大桥-高墩圩桥)两侧景观带绿化工程,长约4000米,两侧各宽20米,估算造价3000万元,包括绿化、地形处理、给排水、亮化等。
3、比选内容:方案设计。
四、参与竞选要求:
1、申请人资质及业绩: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近三年具有同类型(或同等规模)项目设计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及业绩:必须是高级技术职称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具有满足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执业资格; 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型、类似规模项目设计业绩。
3、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及业绩:具有满足负责相关专业设计的执业资格; 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专业设计业绩。
项目组人员组成的基本要求: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电气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
4、其它条件: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比选投标报名人须在2012年7
月26日下午14:00-17:0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9号(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工程管理科)。
报名必须具备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2、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2、拟派项目 负责人劳动合同关系原件、参加社会保险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到近三个月的书面证明;3、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3、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5、其他(必须统一采用比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①报名表;②承诺函;③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须复印后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
比选招标人将对以上资料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参选资格。
报名参选单位的人员在比选过程中办理递交报名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并参加设计比选、退还保证金等与比选有关的事务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办理。
本工程报名条件的解释权属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吴丹丹
联系电话:0513—85010228 传真:0513—85010190
附件一:
参选设计单位报名表
单位名称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
注册时间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拟派主要
项目负责人
资质及主要业绩
拟派主要
专业负责人名单
资质及主要业绩
近五年来同类型
项目设计主要业绩
其他说明
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1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诺函
致: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我谨代表 公司,对参加
南通市 工程的设计比选作如下郑重承诺:
1、参与南通市 工程的设计人员均为总院的正式合法职工。
2、报名材料中项目组人员与实际参与设计的人员完全一致。
3、项目负责人将全过程参与并组织上述工程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参选报名、递交文件、参加比选、汇报成果等所有环节均由项目负责人参与办理。
4、我院将严格执行设计比选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后续设计服务的全部要求。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的相关处罚决定。
参选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2011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评选办法和评分细则
第一条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选小组对各参选人的企业综全情况、人员组成、设计取费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如遇两家参选单位并列排名第一时,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中选单位。
第二条 评选程序
先对参选单位情况进行考察,再评技术函(明标),最后评商务函,合计以上三阶段打分确定中选单位。
第三条 参选文件评分标准。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一)、参选单位情况进行考察考评分(50分)
1、企业综合情况 20分
2、业绩分 30分
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单位代表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代表业绩,由专家组根据现场业绩考评打分。
企业业绩满分1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20分。
(二)、技术函(30分):
1、项目组 人员组成分(25分)
项目组人员组成的基本要求: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市政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不同专业人员不得兼任)
联合体人员不参与本项打分。
2、现场服务费(5分)
各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本次设计比选项目的现场服务费不得少于设计费总额的15% 。项目负责人与专业技术负责人从工程 开工到竣工验收驻现场服务每月不得少于8天,特殊情况24小时到场;设计代表必须是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代表必须保证常驻施 工现场,出勤日不少于22天/月。满足以上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三)、商务函(20分)
本次商务函采用设计费下浮率报价。
(1)参选报价的原则:
①本次商务函采用下浮率报价,设计费下浮率报价范围: 0%~30%(含0%、30%),即报价下浮率最小不得小于0%,下浮率最大不得大于30%,否则视作无效参选文件;
②现场服务费占设计费的比例不得小于15%;
③设计费计算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颁)。
如参选文件报价不能同时满足以上①、②、③点要求的,则该参选文件视为无效参选文件,不予参加评比。
(2)商务函评比方法:
报价下浮0%的,得基本分20分,报价在下浮0%~30%之间,按照下浮率每增加1%加0.3分;
第四条 各参选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选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参选文件处理,骗取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参选保证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条、开标现场要求:
已经按照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遵守以下事项:
1、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允许法人代表和授权代理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开标现场。(项目授权代理人可以是项目负责人)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二十分钟),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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