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光明高新园区城市广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4403872012040501
工 程 名 称:光明高新园区城市广场项目设计
工 程 地 点: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
公 告 时 间:2012年08月08日09:00时 至 2012年08月14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记名投票法
招标部分估价:281.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一)地上景观:包括所有的硬景和软景设计、水体工程、灯光系统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配套工程方案,同时还包括项目周边(新城公园、公园路等)的环境提升工程。
(二)地下空间:包括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本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人防工程)、部分活动空间等,以及与之相关的水、电、暖通等专业设计。
(三)与主体建筑的衔接:地上和地下风格及空间上的合理衔接,地上地下人流、车流的交通组织等。
招 标 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设计(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现场服务 )
概算编制
主要投标成果要求: 展板 演示文件
投 标 周 期:20 自然日
投 标 补 偿:未中标的第二名和第三名投标人分别获得2万元、1万元落标补偿费.
投 标 保 证 金:5.000000万元
项 目 概 况:本项目位于光明新区光桥路和二十七号路交汇处西北角,公共服务平台南侧,由A,B,C三个地块组成,总占地面积为65544平方米。
招 标 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赵衍
联 系 电 话:23400052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投标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时,只刷主体企业信息卡及其投标员指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且 风景园林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风景园林专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两者均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无
其他: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2、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任务的设计单位必须为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企业投标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书面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需装订成册(必须包括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投标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书面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必须包括联系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及邮址)。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12号窗口。
重要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3、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不采用资格后审的工程,只对投标员验证指纹;采用资格后审的工程,须先刷企业信息卡,再对投标员验证指纹。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交办理企业登记。投标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时,只刷主体企业信息卡及其投标员指纹。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办事指南”18.11《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办理和更新指南》。
(2)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3)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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