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G15台州一期路段2012年-2015年绿化养护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台州一期路段2012年-2015年绿化养护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 ) 已列入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实施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养护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绿化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台州交通网( http:// www.tzjt.gov.cn) 、台州市 招标投中心网 (http://www.tzztb.com)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G15 台州一期路段,桩号为K1632+708~K1672+683, 全长 39.975 公里。 绿化养护位于 G15 台州一期路段 互通区、挖方路基边坡、收费所及隧道管理所。自 1998 年至 2006 年先后种植的乔灌木及草坪, 其中互通区绿化面积约158400 m 2 、挖方路基西侧边坡绿化面积约12680 m 2 、各收费所及隧道管理所绿化面积约15950 m 2 。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养护招标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 青岭、浦西、院桥、大溪等4个互通区绿化养护;挖方路基西侧边坡绿化养护(K1635+601~K1635+801、K1635+851~K1636+001);临海南、台州、台州南、大溪等4个收费所及马宗岭、黄土岭、塘岭、大溪等4个隧道管理所绿化养护。
计划养护工期: 36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8月14日 至 2012年8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和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③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可在http://www.tzztb.com/indexMoreDownloadFile.htm?type=2下载);④报名经办人身份证;⑤新版交易证(蓝本)(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4楼,联系电话:0576-88685773)2号窗口报名,并到3号窗口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4楼,建设工程交易处)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缴纳交易席位费,交易登记请登陆台州市招标投标网 http://www.tzztb.com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9月6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4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1 款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电汇)。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担保确认单:投标人凭银行汇票或电汇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联系电话:0576-88685135)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并与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人递交。银行汇票或电汇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61#(台州日报社对面)
帐 号:90010104001390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台州交通网(http://www.tzjt.gov.cn)、台州市招投标中心网(www://tz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路95号
联系人:何翔
电 话:0576-88686972
传 真:0576-8868693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楼E座
网 址: http://www.jjtz.cn 邮箱:jjtzzx@163.com
联系人:陈文彪 王正良
电 话:0576-88550030 0576-88600067
传 真:0576-88550037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条件 )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G15 台州一期路段2012年-2015年绿化养护工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标段
财 务 要 求
G15 台州一期路段2012年-2015年绿化养护工程
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的银行。其格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保证其有效。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业绩要求
G15 台州一期路段2012年-2015年绿化养护工程
2007 年7月1日 (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绿化养护工程。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信 誉 要 求
G15 台州一期路段2012年-2015年绿化养护工程
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2 、自 2009年7月1日 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注 : 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 以法院书面判决书及该判决书出具时间为准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标段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G15 台州一期路段2012年-2015年绿化养护工程
项目经理
1
1 、担任过绿化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 2009年7月1日 以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总工
1
担任过绿化养护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 :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 以法院判决书认定行为及出具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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