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东八线电力走廊公共绿地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长沙县东八线电力走廊公共绿地方案设计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2】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1)项目范围:本园林景观设计位于松雅湖西北角,呈狭长形,北接滨湖路,南抵北辅道,东临东八线,西至东七线。东八线电力走廊公共绿地南北长2294米,东西宽463米,总占地面积约80公顷,是目前我县建设面积仅次于星沙生态公园的大型公共绿地。
(2)投资额度估算为3亿元人民币。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设计标段。
(4)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
1.2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设计范围内公共区域所有绿化景观工程,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照明、硬质铺装、人行游道、人工湖、生态停车场、监控设施、广播设施、标识标牌、城市家具、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等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绿地名称的命名。设计定位为城市景观级别的高观赏性与休闲性为主的综合性城市公园。
(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施工技术服务工作。
(3) 设计费包含内容:包括完成以上招标范围内设计工作的地质勘察、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各类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调研、资料费、赶工 费、设计文件审查及专家论证会相关费用(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成果验收、报批,并考虑了设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 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4)以上设计工作内容相关设计服务。
1.3、设计工期:
总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本工程设计工期包含设计方案批复、提交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含投资概算)。
(2)方案优化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9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组织。
2.2、国内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3、投标单位的业绩要求:近五年(2007年8月至2012年7月)具有1个(含)及以上的园林景观设计类似规模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指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区工程、文化自然景观与生态保护工程、城市绿化广场、公园等园林景观设计;类似规模指单个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不低于300万元的项目或单个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指整体项目中的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以设计合同原件为准,设计合同未载明项目园林景观部分投资额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
2.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设计、景观设计、景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近五年(2007年8月至2012年7月)具有1个(含)及以上的园林景观设计类似规模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指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区工程、文化自然景观与生态保护工程、城市绿化广场、公园等园林景观设计;类似规模指单个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不低于300万元的项目或单个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指整体项目中的风景园林景观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以设计合同原件为准,设计合同未载明项目园林景观部分投资额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2月至2012年7月内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原件)。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同一法人对本项目只能投一次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若报名单位超过7家(不含7家),招标人有权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单独组织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将确定7名合格入围投标单位。报名单位不足7家的,采取资格后审。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投标单位编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评标专家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人员、实力信誉、方案设计大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7名入围者取得正式投标资格。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排序法。
4、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4.1报名时间:凡有诚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4.2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限代理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5)本项目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复印件,设计合同未载明项目园林景观部分投资额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时提交业绩材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材料一致);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复印件,设计合同未载明该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时提交业绩材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材料一致);
(8)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12年2月至2012年7月) 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 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方将通过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合格的报名单位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如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四百元[RMB400]。
6、现场踏勘、招标预备会及答疑
发售招标文件后,将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起不少于45天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湖南省外投标单位必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
8、开标地点
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开发区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9.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0731-848709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营盘路296号元盛大厦11楼D座
联系人:刘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2830971;0731-82830306
监督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 系 电 话:0731-840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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