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绿篱类苗木的培养和修剪

http://www.chla.com.cn 2012-08-24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绿篱又称植篱、生篱。常见的绿篱形式分为规则式和自然式两类。规则式绿篱是按照人们的需要,通过不断地修剪形成各种规则的、整齐的、艺术性的绿色墙垣。自然式绿篱外形自然。依绿篱的高度不同,可分为矮绿篱,高度控制在0.5 m左右;中绿篱,高度约lm;高绿篱,高度达2一3m以上。构成绿篱的植物不同,则名称也随之改变,如用开花的花灌木(桅子花、米兰、七姐妹蔫薇等)作植篱,称为花篱;如用带刺的植物,如小粟、火棘、黄刺玫等作植篱,则称之为刺篱;作为防护性绿篱,还有用桧柏等作绿篱达到分隔景区的目的;此外还在园林绿地中的“色带”与绿篱近似,也可以按规则绿篱来修剪。
  

  (l)绿篱的培育

  矮篱培育要从最小植株开始。要选那些又矮又粗的植株,不选又高又细的植株,一般株距5一13cm,通常是大叶子的灌木比小叶子灌木种植密度要小些。栽植后的前一、二年的首要任务是增加植株的宽度。如果植株基部没有长出足够的枝条,在栽种时或生长季的前几周,要根据设计的绿篱高度来修剪(有的矮篱在离地15一30cm处短截),为了促进绿篱下部枝条生长,从水平方向发出的新枝不要剪掉太多。植株下部的枝条不能疏除,如果剪掉这些下部枝条会从修剪处形成直立枝,将在树篱的下端留下缺口,形成“光腿”现象。

  随着绿篱在前三年中的生长,当新生长的直立枝比上一次修剪时的高度又长了15一30cm时,应剪掉其长度的1/2。同样,下部的枝条,一般不要剪去,随着植株下部的填满,变得比顶部更宽(图11-22).

  对于高篱,要防止下部枝叶干枯脱落。高篱种植后必须将顶部剪平,同时再将侧枝一律剪短,大大缩短营养的运输距离,也增强了各枝顶端对上行营养液的拉力,有利于养分向全树各部均匀分配,从而增加芽的萌发力,克服枝条下部“光腿”现象。每年在生长季均修剪一次,直至达到高篱要求为止。

  (2)绿篱的维护

  自然式绿篱的修剪可在任何时候进行,但在北方地区常绿阔叶绿篱的秋季修剪不得晚于“白露”之前,否则剪后萌发的新梢容易产生冻害。一般在春天新的生长开始前进行,剪后的空隙会很快被填满。自然式绿篱的维护通过回缩,或仅对最长的枝条进行短截,在绿篱外缘向内的15 -45cm短截,较短的枝条完整保留了下来,修剪后的绿篱外缘自然,对绿篱进行整形,使下部比上部宽,以便有足够的阳光照到下部的叶子上。

  规则式绿篱的修剪,通常在生长季新枝开始变绿时进行。如果新长出的枝条不是太长、太乱,可等到植株生长变慢的时候再进行修剪。规则式绿篱的外形是几何图案,要利用人工或电动工具定期修剪(打头)维持形状,务必使下部比上部宽,以便有足够的阳光照到所有的叶子上。规则式绿篱正确的修剪方法,应先剪其两侧,使其侧面成一个斜面,两侧剪完,再剪平顶部,整个断面呈梯形。这样修剪,可使绿篱植株上、下各部枝条的顶端优势受损,刺激枝条再长新侧枝,而这些侧枝的位置,距离主干相对变近,有利于获得充足养分。同时,上小下大的斜面,有利于绿篱下部枝条获得充分阳光,从而使全树枝叶茂盛,维持美观外形。如果对绿篱两侧面的修剪强度完全一致,其断面形成上下垂直的长方形(图11-23),那么下部枝叶因处于树荫下,阳光不充足而逐渐发黄枯死脱落,最终造成下部光秃裸露。

  对建成的规则式绿篱打头时,最后的打头长度应在2一3cm。为不使绿篱生长过高、过宽,每一两年可以选择修剪至前一季节的生长量。最好在春天修剪,那时新的生长即将开始,植株仅光秃很短一段时间。

  当前园林实践中,许多地方修剪绿篱时,只将顶部剪平,很少或根本不剪两侧枝条,这样,下部的侧枝终年得不到阳光,也没有外来刺激,逐渐干枯死亡,形成基部光秃。从断面看,形成上大下小的倒梯形,景观效果很差。

  花篱大都采用自然式,最好在花谢后进行修剪,这样既可防止大量结实和新梢徒长,又能促进花芽分化,为来年或下次开花作准备。但平时要做常规疏剪工作,将枯死枝、病虫枝、伸展过长过远扰乱树形的枝条全部剪除。苗木求购信息

  (3)绿篱的更新

  大多数绿篱最终都将变得过大。对阔叶树绿篱的修复,在春天新梢生长开始之前,大约回缩到绿篱体量的一半大小。这种方法将显露出无叶或少叶的新枝。务必使较低处的枝条比顶部的枝条长,以便所有新叶接受到阳光。当新枝长到10cm长,然后再进行常规修剪,重整绿篱。对自然式绿篱修剪时,剪后的枝条要长短不齐,以保持开展自然的外形。对针叶树篱进行修剪时,要避免重剪,否则,大多数难以成活。

 

分享到:
编辑:wenweihua
有关  绿篱 苗木 修剪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