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抚新城金风湾生命之环周边景观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工程建设资金为 , 已在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沈抚新城金风湾生命之环周边景观工程监理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2.3招标(业主)人: 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
服务内容概述: 。
2.5合同估算价为: 2050 万元。
2.6招标范围: 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2 年 9 月 28 日开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竣工,计划工期 90 天。
2.8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个标段
2.9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 个以上工程监理 业绩, 具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 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至 2012 年 9 月 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再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投标人须携带 及有关证件,在(地址)进行报名。 本次投标可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站名称)网上进行,也可持 及有关证件在 (地址)进行。(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4 日至 2012 年 9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持相关凭证在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11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被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可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经济开发区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11室
邮编: 邮 编: 110001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周倩
电 话: 电 话: 024-232410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