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中心城区白岩竹溪文化公园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中心城区白岩竹溪文化公园工程己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投资【201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政策【2012】7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5011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竹公溪两岸,北起柏杨西路,南至天星路,西依绿心公园,东至朝霞路与市区相接,总长度2085米,规划总面积247501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64262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2.3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工程投资:标段划分:施工分二个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为清风园以及竹公溪沿线绿化带;施工二标段为竹沁园和朝霞路绿化带)、监理一个标段。
标段
招标范围
工期
质量标准
施工一标段
清风园以及竹公溪沿线绿化带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10日历天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施工二标段
竹沁园和朝霞路绿化带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10日历天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监理标段
施工一、二标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年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一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从事过2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二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从事过2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具有2个总投资不少于15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2 年 9 月 6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9 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春华路南段28号
地 址: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太成宾馆商务楼三楼301室
邮 编:
614000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李小姐
联 系 人:
鲁先生、翟先生
电 话:
0833-2412619
电 话:
028-85546557、85567358
传 真:
0833-2412609
传 真:
028-8556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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