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三环道路两侧绿化施工图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三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管城回族区生态廊道建设指挥部,前期方案设计阶段任务已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管城回族区生态廊道建设指挥部
2.2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三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
2.3 招标编号:管招采 [2012]57号(XCZB05-120928)
2.4 项目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三环。
2.5 项目概况:冯庄东路与花寨路中间位置到七里河,道路两侧绿化。总长约4.719公里。
2.6 设计周期:7日历天;
2.7 设计范围:道路两侧各50米宽绿化工程,总面积约42.1901万平米。
2.8 设计内容:规划绿化带范围内的地形改造、人行步道、自行车慢行系统、公交港湾、休憩广场、休息驿站、管理房、公厕、园林小品、标识标牌、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绿化灌溉及植物种植等内容。
2.9 设计阶段及深度:本次设计包含两个阶段:
2.9.1 方案调整阶段: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调整前期规划设计的50米宽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道路绿化带设计方案;
2.9.2 施工图设计阶段:调整后的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完成施工图设计。
2.9.3 设计深度: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必须达到下述要求:
①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
②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及非标准材料的加工;
③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
④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2011年第四季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 投标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管城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
3.4 投标企业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且有2011年第四季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报名。
报名时携带以 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 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证件和材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 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管城回 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1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2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 查询,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未进行查询或查询不符合要求的报名申请无效,不得参与投标。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5.2招标文件售价: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5.3本项目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的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管城回族区生态廊道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李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39
查询所需申请书样式后附: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 (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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