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会议召开。考核验收组代表发表考核意见并通报考核情况。市长丁小强、市委副书记李建红出席会议。
核查组一行利用三天时间,采取听、看、查、议和综合评分的方法,在咸宁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开展自查和湖北省绿委办复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核查考评。
专家组认为,我市绿化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目标明确,组织得力,工作细致,措施到位,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良好的效果。对照“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选条件,我市符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比表彰的基本要求。核查组认同我市创模工作的自查报告和湖北省绿委办的复查意见,将把这次核查工作的情况如实、客观、全面地向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汇报,提请全国绿化委员会予以审定。
丁小强说,我市将把此次考核验收作为新的起点,针对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时限效果,努力使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再上新水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推进“十大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完备的城市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同时,在全市深入扎实地开展生态建设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植绿护绿,将植绿护绿和创建绿化城市由政府行为转变成社会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绿化模范城市人人共建,生态宜居环境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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