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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野生植物之乡”达22处

http://www.chla.com.cn 2012-10-29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 发表评论(0)

  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评审,经公示后,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日前授予河南省嵩县“中国银杏之乡”,浙江省长兴县“中国金钱松之乡”,吉林省龙井市、松江河林业局“中国松茸之乡”、“中国天麻之乡”,湖北省罗田县、利川市“中国兰花之乡”、“中国水杉之乡”,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国肉苁蓉之乡”称号。至此,我国已有22个县(市、区)被授予“中国野生植物之乡”称号。

  为了加强我国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意识,促进野生植物产业健康发展,实现野生资源可持续利用,中植协自2008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了“中国野生植物之乡”评选命名活动。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各地区申报积极。“植物之乡”评选活动不仅激发了地方政府及全社会保护、培育野生植物物种的热情,提高了社会公众野生植物可持续利用意识,也为当地产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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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we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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