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以下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受 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称 “ 招标人 ” )的委托,就 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125BQHG0124BO ]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绿化苗木 一批
3、交货地点: 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
4、 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把需采购的苗木运输及种植至业主的指定地点区域,养护存活期为1年。
二、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2 年 1 2 月 14 日
上午:9:30 -- 11: 0 0 下午: 15 : 0 0 -- 16 :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三、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10室
四、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苗木经营或种植或绿化管理(养护)内容,同时需具有广东省林业园林部门核发的林木 种子 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需自有或租赁(或具有签订场地租赁意向书,该意向书必须为经合法相关部门公证的文件)距离本次 采购项目所在地 60公里内,用于存放养护本次采购招标苗木的苗圃场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图片以及相关权属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植物病害防治(植物保护)工程师2人或以上,提供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文件。
5、具备近二年(2010年-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2007年10月-2012年10月)在本次招标项目的地区内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8、(1)本项目不接受以往与本项目采购 人有合同、经济纠纷或违约情况的单位报名,以往与本项目采购人有合同的,需提供无纠纷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涉嫌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的单位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因涉及偷税漏税行为正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的单位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单位报名。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 6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 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410室
联系电话:020-62791578 传真:83394615
联 系 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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