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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苗木采购项目

http://www.chla.com.cn 2012-12-20 来源:中华苗木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四川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苗木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标题: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苗木公开招标采购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苗木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JGGYSC(2013-02)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18日14时45分

  行政区划: 广元市-剑阁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委托,对2011-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苗木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管理的补充通知》(川财采〔2008〕35号)文件规定,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提意见请在2012年12月2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非常感谢您的参与。(此公告不涉及售发招标文件)

  申请人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和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合法企业。

  2、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 具备县级或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

  4、 具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苗圃(50亩以上)育苗基地证明。

  5、 具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穗证明。

  6、 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保障。

  7、 投标人必须提供两年以内的核桃累计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公示截至时间: 2012年12月25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业主方:罗 勇 13881291973

  采购中心:赵小艳 0839-6601813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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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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