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1-06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详细内容: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拟对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街道和三圣镇人民政府所需苗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要求资格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BBZC12-260、278
二、项目内容: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街道和三圣镇人民政府所需苗木采购
分包号 项目
名称 品牌要求 规格型号 最高限价 数量
一 柑桔苗 清家脐橙、
梨橙2号、
台湾椪柑 一年生嫁接苗,嫁接口粗度达到0.8cm 4元/株 共24360株,其中清家脐橙4360株,梨橙2号10000株,台湾椪柑10000株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包一
1、具有县级林业或农业部门核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县级林业或农业部门核发的《苗木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需承诺供货时提供所供苗木的种苗检验手续和种苗标签;
4、投标人需承诺所供苗木品种纯正度达98%及以上。
四、发售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1月7 日12:00前
2、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的获取可直接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于投标时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现场交纳采购工本费(现金)。
3、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投标确认表传真至023-63220446。
4、售价:包一人民币100元整。
五、联络:
(一)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023-63220449
(二)用户单位联系人:
龙凤桥街道 伍老师 联系电话:023-68261038
三圣镇人民政府 姜老师 联系电话:023-61306542
六、投标和询价有关说明
1、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
时间:2013年1月9日09:00--09:30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档案科技大楼三楼
2、询价:
时间:2013年1月9日09:30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档案科技大楼三楼
七、投标
(一)现场踏勘
投标人收到询价文件后,若有需要,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勘察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二)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编写。它包括:
(1)唱标报告;
(2)投标函;
(3)分项报价明细表;
(4)详细售后服务内容;
(5)优惠承诺条款;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8)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A、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必须是带有年检标志的有效证件)。
B、税务登记证(必须是带有年检标志的有效证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是带有年检标志的有效证件)。
D、具有县级林业或农业部门核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
E、具有县级林业或农业部门核发的《苗木经营许可证》;
F、类似业绩:2010年至今苗木销售合同复印件(三份以内)
上述(A)-(F)项如无特别说明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投标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9)项目技术资料和技术性能、技术指标详细说明。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唱标报告”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认真填写。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分包的全部苗木进行报价,且对分包的全部苗木品种的需求数量、规格、苗木质量、运输要求、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等内容作全部响应。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
3、每个苗木品种的单项报价(综合单价及合计价)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收舍到分,如是整数,则用零表示)。
4、投标报价均为送苗至用户指定地点的综合包干价。其中包一报价必须包含苗木费(含起苗、包装费、保湿运输费、下车和转运费)、苗木检疫费、保险、风险、利润、各种税费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二必须包含苗木费(含起苗、包装费、保湿运输费、下车和转运费)、苗木栽植、1年管护、挂果率(规定时期内)、苗木检疫费、保险、风险、利润、各种税费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5、 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方案报价,多个方案报价的将不予接受。
6、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唱标报告与分项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唱标报告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包一人民币2000元整。
2、保证金相关规定:
(1)保证金由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采用POS机刷卡方式统一缴纳至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应妥善保存交款凭证以备核验。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持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到区交易中心进行登记(首次缴纳的需验许可证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没有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
(2)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仅限对应项目的当次投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3)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3)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经相关监管部门查实的;
(4)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区交易中心向未中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退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区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退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密封
1、份数
投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签署
投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八、 评标标准、投标无效和废标条件
(一)评标标准:
评标工作由北碚区交易中心组织评标小组,以投标书内容为依据,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从企业实力、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全方面进行评比,原则上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
3、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或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等)
7、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8、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必要有效证明文件或提供了虚假文件的;
9、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的;
10、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为废标:
1、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附件:1、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 项目具体要求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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