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园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香樟采购
一、 招标人 南京市园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 香樟采购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本工程将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南京市园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1 )工程项目名称:香樟采购项目。
( 2 )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
( 3 )技术标准:符合本次大树采购标准、要求。
( 4 )招标内容:
序号
苗木品种
苗木规格
单位
数量
单株最高限价(元)
2
香樟
干径 20cm ,高度 7.0m ,冠幅 4.5-5.0m ,分枝点 2.5-2.7m ,全冠移栽
株
588
2800
备注
苗木需附彩色照片
1 、苗木投标单价为运送到种植现场价格, 包括苗木价格、运输费、上车费、税费和检验检疫费等一切费用。
2 、所供苗木必须达到国家及南京市规定的苗木标准,苗木生长正常,品种纯正优良,无病虫害,姿态良好,具有观赏价值,根系完整无破损,无病虫害,带土球,土球直径必须达到苗木种植要求,无机械损伤和脱水现象,包装符合国家规范。苗木干径为离地 1.2m 处的直径。
3 、所供苗木必须经检疫机构检疫、检验,并提供苗木检疫证明。
4 、苗木 到货地点为南京建邺区。 苗木运输到栽植点后,必须由采购方按采购要求对苗木进行验收,且经业主、监理、设计方共同签字确认,数量以实际验收为准,并出具苗木验收单,由专人签字后生效。
四、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苗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符合并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评标办法:
投标人根据苗木清单进行报价,招标人将会同纪检部门组成评审小组,确定经评审符合条件、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前,需提交 10 万元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提交)。
七、付款方式: 苗木全部到场经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付至 30% 货款, 2 个月内付至 50% 货款,其余货款半年内付清。
八、投标:
投标人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 9 : 30 前送至建邺区松花江西街 58 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法人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联系人:张晓露
联系电话: 025-86697202 , 13951855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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