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经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省树为椰子树和黄花梨,省花为三角梅,系双树单花。
据了解,2011年11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精神文明办、省政协人口资源委员会、省绿委办、省风景园林协会组成的海南省省树省花评选活动组委会,正式开展评选“省树省花”活动。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推荐提名、公众评选、专家评审、省政府审核批准五个阶段。
2012年4月,组委会将候选的10种省树和10种省花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印刷成宣传册和选票。2012年5月15日至8月25日,公众通过网络、手机短信、信函等方式进行投票,各类有效选票1043075份,椰子树和三角梅分列省树省花第一名。
鉴于海南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海岛省份,植物品种十分丰富, 并经再三征求意见,最终建议采用双树单花方案,即省树为:椰子树、黄花梨;省花为:三角梅,并提请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据介绍,此前,全国还没有省份将椰子树和黄花梨列为省树,也没有省份将三角梅列为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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