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麓谷钰园工业地产项目二期室外景观园林设计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麓谷钰园工业地产项目二期室外景观园林 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单位: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麓谷钰园工业地产项目二期室外景观园林设计
3.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长高新管发计[2010]70号文
4.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
5. 项目概况:景观园林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项目基地用地面积为71689.69平方米(保留山体1436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701平方米,本次招标面积约为37628.29平方米。
6. 招标范围:景观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所附的设计任务书。
7. 设计工期:合同生效后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含设计估算);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修正概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乙 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2009年 12 月至20 12 年12月)须具有一个或以上类似规模的厂区或小区园林景观(规模不小于 35000.00 平方米)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具有国家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近3年内(2009年 12 月至2012年 12 月)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一个或以上类似规模的厂区或小区园林景观(规模不小于35000.00平方米)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的设计(以设计合同为准)。
5.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申请投标报名方式: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1月28日,每天9:00至11:30,15: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16:30,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单位报名。
3. 报名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4. 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原件);
(4)企业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5)劳动部门出具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套
四、资格审查方式:
1.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月29日北京时间 10:30 时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点及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 资格审查说明:
1 )省内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2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3 )基本资格审查资料与报名要求资料相同,资格审查资料应用文件袋集中包装(其中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持有,资格审查时由监委当场检验) ,密封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同时,投标人还需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料原件准时参加,逾时未到或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4. 凡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均为合格投标申请人,当合格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时(含7家)全数入围;当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招标人将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抽取7家作为入围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获取时间待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 。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留芳分理处
帐 号: 1901004119020111824
3 、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1月28日16:00之前到帐。以银行到帐单为准,基本资格审查时查验。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5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评标办法: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站上发布。
十、本项目行政监督机构: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房产局
联系电话:0731-88995472 联系人:龙亮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康 艳 曹 倩 段得前
联系电话:0731-8445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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