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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市屯溪区八一大道绿化补苗采购项目

http://www.chla.com.cn 2013-01-31 来源:中华苗木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安徽黄山市屯溪区八一大道绿化补苗采购项目

  黄山市江南新城建设办公室以询价方式对屯溪区八一大道绿化补苗的采购询价,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及相关要求,在 2013 年2月5日 15:00 时前, 向本中心作出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 、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二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 、本中心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 、中标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与询价函一致,若发现提供的苗木不符合要求,业主将拒绝验收。

  5 、公司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6 、 投标保证金为 叁万元 整,投标人在 2013年2月4日 16时前由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户名: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帐号:179705497608;开户行:黄山市中行)。未提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予以退还;中标人需缴纳开标评委费(1000元)。

  二、采购货物清单(附后)

  三、付款方式:种植完成后付至中标价40%;养护期满一年付至中标价的70%;养护期满两年且决算审计完成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具体要求:

  1 、施工内容:施工段内的苗木种植及养护,养护期二年。要求施工中苗木需在业主的监督指导下按设计图纸施工种植。每年施肥不少于两次,草坪每月一次修整。如不能按业主和园林管理部门通知及时做好养护工作的,由业主方另行安排养护,费用从施工费中扣取,若发生三次以上的,不再支付工程余款。

  2 、工程量清单如有变更,工程决算以实际种植为准。

  3 、工期:20 天。

  4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招标苗木规格均为修剪成形后的验收规格,若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招标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履行合同能力良好,无合同纠纷及违约、违法行为,现有组织机构、设备配置、技术人员及其它主要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及丰富的种植、养护经验。

  六、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报价书根据苗木采购清单按2005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报价,必须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格证书复印件

  3 、承诺书:对施工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养护期及其它要求的承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密封和标志: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在封套内,封口处必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写明:

  屯溪区八一大道绿化补苗采购投标文件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收

  以及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开标前标书不得开封。

  2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八、本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书有效的情况下,由最低报价单位中标。若出现并列报价情况,以抽签方式选择中标人,控制价为 ¥2512842.66 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90%则为废标。

  采 购 人:黄山市江南新城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杜祖红 电话:13955962882

  采购机构: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9—259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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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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