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项目区苗木采购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批 苗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 意事项
1 、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 月 19 日上午 9:00 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 、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 、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招标要求
(一)品种数量: 女桢,苗高不低于 2.5 — 3 米,胸径不小于 2 — 3 厘米,约 3500 棵;蜀桧,高 2 米,约 800 棵;楸树约 600 棵,胸径 2.5 左右。 。
(二)质量要求: 苗木充分木质化,色泽正常,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起苗、装车、运输由农发办监督进行。
(三)、苗源地要求 :距颍东 300 公里以内。
(四)、供货要求 :合格苗木由供货方按照颍东区农发办指定时间内( 2—4 天)送到颍东区境内,起苗后运至颍东区口孜项目区,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五)、验收要求:
1 、苗木由颍东区农发办和乡镇有关人员验收,不合格苗木拒收。
2 、供货方需保证苗木当年成活率达规定要求。
3 、供货方无偿提供苗木栽植技术指导与服务。
(六)、其它要求:
1 、开标当天现场公布招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2 、下车费由供货方承担。
3 、供货单位提供正规税票。
三、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企业。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依法经国家工商局登记的企业。
3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 、投标函(一正一副)请 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
5 、开标时请提供 资质证书原件 到采购中心审查。 资质证书原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代表身份证;(4)以及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5)请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育苗大户须带当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请携带 介绍信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到我中心报名,本项目报名从 2013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13 年 2 月 8 日止。
五、保证金 : 投标当日现场须提交 人民币3万元 的投标(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当日返还,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苗木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付利息。
六、付款方式: 供货商所供苗木款在 2013 年项目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付清。
七、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 “供应商报价函”模式 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 作废标处理 。
八、质量、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 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等做出 书面承诺 。
九、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十、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杨伟:电话:0558-2317510、传真:0558-2317510
颍东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时学文 电话: 0558 — 2318156 、 13855872026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报价函
致: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看到贵中心编号为 YDCG-H 2013XXX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 (询价函名称) 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 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 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 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本公司将提供报价函一式二份(一正一副),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 货物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种
技术配置
数量
单价
金额
响应性
询价要求
投标配置
三、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四、 质量、技术、服务承诺等
五、 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地 址:
投标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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