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2年苗木工程
皖B11 30013 (告)
1 . 招标条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2012年苗木 工程, 经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陵县 财政 局, 建设资金由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 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南陵县工山镇及许镇镇 , 项目包括 在工山镇及许镇两镇栽植香樟树及蜀松树 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招标预算控制价为 63.92 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 取得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或 市政(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须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并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4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投标报名 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如需图纸,另行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7条。
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处投标现场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
4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为 2013年3月14日上午9:00整 ,地点为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 和诚信保证金( 人民币 ) :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贰万 整 和诚信保证金 叁 万元整, 宜在 投标截止 前以 银行 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 基本 帐户 (不含 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 ) 汇入到 我处 指定帐户 ,投标截止前 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大楼东端
邮 编:241300 联系人: 徐晨 卫群
电 话:0553-6839708 传 真:0553-6515502
网 址:http://www.nlzb.gov.cn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 〇 一 三 年二月 二十 日
(招标文件通用)13-01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2年苗木工程.doc 598044941b5a00a48a0718ce90df32ff.doc (326.01 KB)
(招标文件专用)13-01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2年苗木工程.doc 3fddb7cf29c2c347bd0fd91c1e343c3e.doc (139.50 KB)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zip 77b306afc5f429bcdc4251804a0d7308.zip (13.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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