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老人公寓大楼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海珠区老人公寓大楼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海珠区海联路。
1.2.3 工程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 2777 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 2537 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 240 平方米。建筑层数暂定 21 层,总建筑高度约 63 米,总建筑面积 16928.16 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海发改基【 2011 】 93 号。
1.2.6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6112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满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缺陷责任期)及协调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 包括建筑物(含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设计、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弱电智能建筑、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电梯、装修等专业设计)、建筑物周边的室外园林景观、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建筑方案与修改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涉及内容作适当的调整(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方案设计修改及施工过程的施工图修改都必需注明前后造价对比,方便发包人决策。
[ 注释 ] 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3 年 月,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 注释 ]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注释 ]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 和 2 :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
2 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注释 ]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 号)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 86 号)填写 。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 信息。
[ 注释 ]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注释 ]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3 年 3 月 5 日至 2013 年 3 月 11 日的上午 9 : 00 ~ 12 : 00 ,下午 14 : 00 ~ 16 : 00( 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 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 、 2 、 3 )一式三份。
1.5.1.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6 投标人代表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 5 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单位自行勘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单位自行勘察。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if !supportLists]> 1.7.1 >![endif]>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95.6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 % ,方案设计费 不下浮 为人民币 19.56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 1 名的投标人 5.868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30% );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2 名和第 3 名的投标人 3.912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20% );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4 至 6 名的投标人 1.956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10% );
凡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招标人对中标人按上述标准补偿外,不另外补偿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 6 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 注释 ]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下浮 20% 计算。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0 %,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 注释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 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 ,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 投标时暂由招标人估算工程量为 2000 米 ) 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中标综合包干单价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 20% 计算。
1.7.5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结算价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及概算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 的 30% 。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电话: 020-3402584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 489 号
1.9.7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 http://www.gdtzzs.gov.cn )和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320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 489 号 ( 佳信花园 )C3 栋首层
1.10.3 联系人:李先生
1.10.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4025842
1.10.5 传真号码: 020-34073606
1.10.6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100 广州市白云路 111-113 号白云大厦 2021 室
1.11.3 联系人:周先生
1.11.4 电话号码: 020-83650516
1.11.5 传真号码: 020-83650516
1.11.6 电子邮箱: tianzhengzixun@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208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 http:// www.gzzb.gd.cn
1.13 招标 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海珠区新港中路 472 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9885682
1.13.4 传真号码: 020-84489412
1.13.5 网址: http:// www.gzzbb.gz.cn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 1 号大院 3 号楼 415 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4 电子邮箱: chenhaibo@gzcc.gov.cn
1.14.5 网址: http://www.gzcc.gov.cn
附录 1
投标申请表 ( 3-1 )
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1
名称(盖章)
2
法定代表人
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4
总部电话号码
5
总部传真号码
6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8
本地电话号码
9
本地传真号码
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11
电子邮箱
12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13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14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5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6
ISO9000 认证号、范围
17
简介(宜 300 字以内)
18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 200 字以内)
19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 14 、 15 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 2
投标申请表 (投标人的业绩)
序号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简介
合同额
(万元)
完成日期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 3
投标申请表 (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专业职称
工龄
(年)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总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专业设计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一级结构工程师
结构专业设计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设计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
注册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专业编制人
勘察审核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勘察审定人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从 www.cin.gov.cn 查询注册执业人员,或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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